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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申报课题项目,学者应三思而行

学术小壹 | 2016-07-19 11:26

分类:其它类 > 课题/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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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申报时节。各个单位尤其是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这时总会比较忙碌,他们要广发通知,召开会议,动员广大教师(学者①)申报课题项目。其实,现在各种各样、各层各级的项目或课题非常多,包括国家各部委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几乎每个月都有申报机会。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网站,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各种项目或课题申报通知及结果公示。面对课题或项目,高校学者一般难以抗拒这种诱惑,或主动或被动将大量时间用于填写申报书的工作中。学者是各种科学研究项目或课题申报的主体,他们既是这种科研管理体制的受益者,也是其受害者。多年来学者也一直在抱怨甚至控诉这种体制,但是却对自身缺少应有的反思和批判。

这种科学研究的管理体制是如何造成的?学者会说是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造成的,他们将科学研究的管理等同于工、农业生产的管理,这确实有道理。近些年来,针对这种科学研究管理体制的批评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如今政府高层也已经逐渐意识到这种体制的弊端,开始反思中国高校创造不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的原因,寻找解决之策。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就提出:“要加快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砍掉繁文缛节,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研究上。”在笔者看来,这种管理体制之所以能够形成,之所以能够兴盛那么多年且依然强劲地发挥作用,作为学者的我们自己其实也是有相当一部分责任的。体制要能够发挥作用,首先必须得到体制中的人的认可和执行。虽然推动实施的外在力量非常强大,但是体制中的人仍有一定的自由,他们可以直接对抗体制,或逃离体制,或选择性执行体制的命令、要求。体制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是体制中的人“共谋”的结果。每个人都是体制中的一份子,每个学者都是这种科学研究管理体制中的一份子,体制的规则也是每个人直接或间接认同的,最终“恶”的形成也就是体制中的每个学者不愿意或不敢去批判、抵抗、拒绝的结果。每个人都想从体制中获得“善”、“利”,明明知道体制的“恶”、“害”而不愿意拒绝,因为担心一旦自己拒绝,则那些没有拒绝的人会获得体制的“善”、“利”。他们之间的这种“默契”促成了某种体制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他们与规则制定者的“共谋”促成了“恶”的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必要和及时的纠正。这一点,体制中的人自己或许也没有意识到。换言之,科研管理部门制定了有关“游戏规则”(当然,这些规则也不完全是他们制定的,制定者可能是发改委、财政部),学者参与这场游戏,科研管理部门当初都没想到自己单方面制定的游戏规则竟然没有受到什么反对,而且还平稳运行这么长时间。因此,当学者抱怨自身是这场游戏的“牺牲者”、“无辜者”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矫情。学者自身也是游戏规则的认同者、执行者,学者与有关部门的“共谋”造成了目前饱受诟病的“体制”。

如今,确实到了学者认真反思科学研究工作和课题项目之间关系的时候了。笔者并不是反对学者去申报各种各样的课题项目,而是希望学者在申报项目的时候谨慎、再谨慎一些,在申报项目之前首先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填写表格是否值得。课题申报,一般都有很长的申报书,少则几页、十几页,多则几十页。为了让自己申报的课题中标,学者们不得不按照申报书设计的样板格式认真填写,不能有任何疏漏。而所谓课题申报书的格式内容,也都大同小异,无非是国内外研究进展、课题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重点和难点、突破与创新、预期成果和效益、研究基础和条件,等等。学者必须在短暂的时间内填写完整上述内容。填写过申报书的人都知道,很多内容是比较难填写的,比如“突破与创新”,比如“预期成果和效益”。如果这一番申报工作有了回报,即课题项目得到批准,那么更多的填写报表工作接踵而来。刚申请获得立项没多久,还没正式开始研究,项目就要接受“中期检查”了。学者不得不搜肠刮肚填写“中期检查表”,向有关部门报告“研究进展”。好容易“中期检查表”填写完成,结题时间又不知不觉到了。学者都有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可能每天都在那里进行“本课题研究”,常常是尚未充分研究,就得考虑如何结题,拿出当初在申报书上填写的“预期成果”。因此,学者需仔细掂量,花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填写与课题有关的表格是否值得。

其次,申报到课题项目后那些经费是否能报销出来。如果问现在有课题项目的学者最大的痛苦是什么,很多人可能会说,经费报销不出来。申报课题中标率很低,获得立项已经十分不易,而与报销经费相比,它又算不了什么了。可以说,课题研究的“难点”这时候都不再是难点了。学者可以扪心自问,课题立项之后,自己把多少时间花在了经费报销上,自己或自己的学生去了多少次学校的财务部门,有些项目组还专门聘请财务秘书负责财务报销事宜。现在的国家、省部级课题经费数额越来越大,在给学者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经费报销制度越来越严格,最需要人力资本、智慧劳动的课题研究,劳务的支出却只能占很少的比率。更要命的是,很多项目经费的拨付,远远滞后于科学研究的进度,年初立项,年底经费才到帐,而给你报销的时间往往就在年底截止。因此,学者申报课题时需仔细考虑,在财务制度日益规范严格的情况下,课题项目经费怎么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花完。

第三,研究是否一定需要项目支持。最近,华东师范大学许纪霖教授就发文指出,“一流的学术成果不是项目的成果”,“前几年教育部有关部门的统计也发现,在省部级奖项之中,大部分都不是项目成果,而是个人自由研究的结晶。”“一个常规的人文研究,除了必要的资料、数据收集与学术交流经费之外,其实并不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②]所以,学术研究需要多少钱,在哪些方面需要钱,每个学者自己都是知道的。除了极少数需要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统计分析,还有相关学者合作研究,可能需要数额较大的费用,一般的科学研究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钱。不需要项目经费,并不意味着学者的智慧劳动付出就不要物质支持,学者的劳动付出应该体现在其工资收入当中,因此需要提高学者的工资收入,那是另外的问题了。作为学者自身,需要认识到,课题或项目经费是千千万万普通纳税人的钱,虽然自己也是纳税人之一,但是学者相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有更多机会和可能使用纳税人的这种钱。学者在批判社会的同时,更要以身作则,引领社会,使社会朝良善、正义的方向前进,而使用好纳税人的钱就是一个重要方式。因此,学者在申报课题时需要认真思量,自己的研究一定需要项目支持么,一定需要用纳税人提供的科研经费么,如果需要,需要多少。

有鉴于此,学者是否申报课题,就成为需要审慎思考的严肃问题。既然这种科研管理体制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改变,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一方面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同,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从自身做起,谨慎申报乃至少申报课题,将更多时间用于真正的科学研究,丰富、增进人类的知识总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学者的科学研究应具有独立性,不能受政府部门课题的左右,我们不能认为获得立项的课题就是重要的课题,就是有价值的课题,不能以课题所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取代课题研究的重要性。我们不能也不应以谁获得什么课题、什么级别的课题,作为评价学者学术水平高低的标准。我们应把关注点放在研究者的成果,而不是课题项目上。我们应该特别称赞、敬畏那些没什么项目课题,没用多少纳税人的钱,却也产出了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者。学者与其将大量的时间用于填写课题申报书、中期检查表、结题表,与其将大量的时间用于如何与财务部门打交道报销经费,不如安心学问,潜心研究。学者与其将主要精力用于撰写漂亮的申报书打动评委,不如按照自己的学术志趣,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专心研究,十年磨一剑。学者与其将主要精力用于申报各种各样的课题,去博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立项认可,不如长期潜心于某一社会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回报社会。学者应有独立性和自由人格,不能因课题项目而随意改变自己的研究方向,而应按照知识生产和发展的内在逻辑,长期致力于某个或某些问题的研究,生产出具有足够解释力的知识,供政府决策或社会发展参考使用。当学者能够淡定从容,潜心学术研究时,他们就能生产出足以令人信服的知识成果,或许到那时候,申报课题项目也就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使用纳税人提供的项目经费就会心安理得了。课题项目已成为无关紧要的名头,而是否有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理论,过于庞大的群体的联合相当困难,因为总有人会“搭便车”,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学者之间的联合会、协会,让少数学者代表群体去与体制建立者、规则制定者协商、博弈。应该看到,目前的科学研究管理体制并不是牢不可破的,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改革的步伐也会越来越快,希望我们每一个学者都能从自身做起,批判自己,与不合理的体制抗争,而不是总以“体制问题”为借口,说自己“身不由己”。如果实在抗争不了,至少还可以选择离开,让学术研究这块圣洁之地保持其纯洁。真正的学者应该勇于将自己也放在理性的审判台上,批判自己,勇于抛弃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推动改革进步,这样,“良善”体制的建立就指日可待了。

[①] 本文中的学者,主要指文科学者。

[②] 许纪霖:《一流的学术成果不是科研项目的产物》,http://cul.qq.com/a/20151210/058748.htm

本文作者学术名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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