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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反思新文学史观的话语霸权

李永东 | 2016-07-20 13:51

分类:文学与艺术类 > 期刊论文

关键词: 新文学史观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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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新文学史观的话语霸权

  李永东

  本文原载《文学评论》2011年第5期

  我们不妨设想:如果张恨水编写一部1917-1949年的文学史,该是什么模样?如果国民政府在1945年组织专家编写1911-1945年的文学史,又该是什么模样?如果穿越时空对1898-1949年上海市民的文学阅读做一个调查,会得出什么结论?或许,其结果会与当前流行的文学史观拉开较大的距离。毫无疑问,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书写,必然基于特定的文学立场和文学史观,需要对繁复纷杂的文学现象进行条理化、有序化的删减、组合。不过,既然涉及到立场和史观,就应该有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不同趣味出发撰写的文学史,现代文学史应当是千姿百态的。但实际上,学界努力探求文学史书写新模式的同时,又在感叹现行文学史的千“编”一律。笔者认为,文学史家所持文学史观的趋同性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所在。这种文学史观就是“新文学史观”。打破中国现代文学史千“编”一律的局面,必须从反思“新文学史观”开始。

  “中国现代文学”概念的前身是“新文学”。“新文学”是相对于“旧文学”而言的,这里的“旧”不光是时间意义上的,还具有价值判断的意味,包含了对同时期文言语体、传统趣味、消遣倾向的文学的否定,同时也说明提倡“新文学”的知识分子承认同时期还有“非新文学”的存在。1935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对1917-1927年中国文学的筛选和评述,正如其题目所表明,是针对“新文学”而言。然而,当“新文学”概念被置换成“现代文学”,二者被划上等号之后,问题随之出现,“中国现代文学”概念变得可疑起来:在文学史编撰者的眼中,它的内涵到底是特指具有现代品格的中国现代文学(即“新文学”),还是泛指时间和空间意义上1917-1949的中国现代文学?如果是泛指时空意义上的中国现代文学,那么,这一时期中国的旧体诗词、传统戏曲、少数民族文学、通俗文学、儿童文学、港澳台文学等,就有理由进入任何一部中国现代文学史。然而,诸多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并没有让它们进入,更不用说以平等的身份进入。“中国现代文学史”取代“新文学史”之后,以不言自明的时间逻辑,获得了文学史长河中1917-1949这一时段的管辖权,却以饱含政治意识的、狭隘的新文学史观来清除异己,或对之进行压抑、曲解,使得许多重要的文学现象显得身份暧昧不明,或隐匿于历史深处。新文学史观与许多文学史事实存在观念上的龃龉,新文学史观难以有机整合1917-1949的所有文学现象。中国现代与当代文学史的深度“重写”,必须从反思新文学史观开始。

  新文学史观话语霸权地位的确立,与其神化的历史起点有关,与五四文学革命的创世纪形象有关。文学革命的创世纪形象首先是通过压抑晚清文学来实现的。我们知道,五四文学革命最引以为傲的成绩是白话文运动,胡适1917年1月发表在《新青年》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则被当做白话文运动的发轫之作,也被当做五四文学革命的历史起点。其实,晚清的梁启超、黄遵宪、吴趼人、包天笑等人曾有过类似的倡导。面对此种铁板钉钉的事实,新文学史家试图指出二者的本质差异,以证明二者不可同日而语。文学史谈到五四白话文运动时,为了说明其与晚清的白话文运动的本质区别,往往引用朱自清《论通俗化》一文中的观点:晚清时期“白话只是给那些识得些字的人预备的,士人们自己是不屑用的。他们还在用他们的‘雅言’,就是古文,最低限度也得用‘新文体’;俗语的白话只是一种慈善文体罢了。”“胡适之先生和陈独秀先生主张白话是正宗的文学用语,大家该一律用白话作文,不该有士和民的分别”[1]。新文学观的建构者周作人也持类似的看法,认为五四时期作文只用白话,“态度是一元的”,晚清的态度是二元的,“古文是为‘老爷’用的,白话是为‘听差’用的”[2]。总之,一个是有“他们”和“我们”之分,一个是没有“他们”和“我们”之分,因此,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实际情形并非全然如此。夏晓虹发掘了白话文的晚清官方资源,她的研究证明,“清代的白话官文促成了清代的白话文运动”[3]。这是语言实践层面,我们再看理论倡导层面。1897年裘廷梁在《苏报》上发表影响很大的《论白话为维新之本》一文,指出“愚天下之具,莫文言若;智天下之具,莫白话若”,明确提出了“崇白话而废文言”的口号。在此文中,裘廷梁并没有区分“我们”和“他们”,他指出文言文“文与言判然为二”,晦涩无用,商、农、工、儿童和文士儒生无不受其害,而且“愈工于文言者,其受困愈甚”[4]。我们再举一个新文学家作为反证。鲁迅1920年8月至1921年7月与蔡元培、胡适、周作人的通信,文言、白话的使用是有分别的:给白话文提倡者胡适的信使用的是非常通俗易懂的白话,给蔡元培的信使用的是古奥的文言,给周作人的信使用的是半文半白的语言。可见,当时如鲁迅这样的新文学家,已经能够娴熟地运用白话文,但在语言实践中,还是看什么人说什么话。语言因书写主体和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历来如此,晚清的白话文运动和五四的白话文运动在启蒙大众的宗旨上,也趋于一致,我们的文学史放大两个时期“我们”与“他们”关系的差异,有失公允。如果往后看,五四文学的欧化倾向造就了“五四式的新文言”[5],远离大众,导致30年代大众语的提倡和论争。在这些史实面前,以“我们”与“他们”的语言关系来厘定晚清白话文运动和五四白话文运动的本质区别,其说服力必然大打折扣。对晚清民初文学的压抑,还体现在文学史的导入方式上。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往往以晚清民初文学作为“绪论”,来开启现代文学史的陈述。作为“绪论”的晚清民初文学往往以概述的方式呈现,篇幅简短,几页到十几页的篇幅就穿越了近二十年的历史,其中,绝大部分内容还是社会思想文化背景的介绍。中国现代文学史教材的入题方式不仅仅是为了呈现文学发展的历时性关系,其史述策略还隐藏着深意:晚清民初的文学改良运动与思想启蒙运动,不过是大变革前的序曲,之后上演的才是真正的现代“创业史”,五四文学革命才是创世之举。

  光凭压抑晚清民初文学,还不能完全确立五四新文学的话语霸权,因为时间是一条河,文学发展也是一条河,有延续性,且水系交错。因此,新文学史观在提升五四文学革命的价值时,做的另一番工作,就是有针对性地对同时代的文学史实进行省略、提纯、删改,有点类似于样板戏的“三突出”做法。在谈到新文学的起点时,文学史著浓墨重彩地渲染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的“发轫”意义,却忽略了包天笑的存在。同样在1917年1月,通俗作家包天笑创办了《小说画报》,其发刊宗旨与《文学改良刍议》的观点不约而同。包天笑在刊物的卷首即郑重地写道:“盖文学进化之轨道必由古语之文学变而为俗语之文学。”在刊物“例言”的首条就旗帜鲜明地提出:“小说以白话为正宗。本杂志全用白话体,取其雅俗共赏,凡闺秀、学生、商界、工人,无不咸宜。”[6]包天笑办《小说画报》的初衷,包含他对鸳鸯蝴蝶派小说堆积词藻、内容空洞的不满,有意救治弊端,以“反时代性质”的面目出现[7]。而我们的文学史家不知出自有意还是无意,对五四文学革命的演绎,根本就置包天笑的主张于不顾,把两家同时提倡变成了“独家首倡”。由此可见,文学史建构的以陈独秀、胡适为中心的新文学发生观,对被排斥在“新文学圈”之外作家言论的遮蔽,新派人物对通俗作家的遮蔽。

  不光通俗作家的作为被遮蔽,政府的作为同样被淡化。中国现代文学史把1920年教育部下令各学校推行国语教学这一事件,表述为被动“承认”白话为“国语”,归结为文学革命派理论倡导的结果,“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被赋予语言变革英雄的尊荣。实际上,五四文学革命的成功,与政府的需要和支持有重大关系。程巍一篇纪念五四的文章道破了其中的奥妙:“北大文学革命派几乎都受聘于政府,在教育部领导下从事国语统一工作。北京政府大力推动文学革命,在于其‘强南以就北’的国语统一计划与其‘强南以就北’的国家统一计划构成语言政治学上的深刻关联”。我们的文学史却对北京政府在文学革命中所起的“核心作用”避而不谈,着意要把“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塑造成文学革命的中心人物。试想若无政府之力(整合全国教育体系、设立专门机构、发布命令、强制执行等),仅靠几个教授“为数不过数年的提倡,这个被鄙视了一千年的‘俗话’”要想“一跃而升格成为‘国语’”,[8] 其难度可以想象。

  或许有人会说,五四文学革命不光是一场形式大变革,也包含思想观念的大变革。实际上,文学革命派所张扬的民主、自由、平等、科学、个体价值等观念,也不算太新鲜,翻阅晚清民初的杂志和小说之后会发现,新文学家的前辈大致都谈过,只是没有谈得这么透彻,态度没有这么决绝,而且新旧思想掺杂在一起。笔者认为,晚清与五四在观念上的根本区别,其实表现在道德上。晚清的文人无论如何开化,在基本的伦理道德理念上都还固守传统。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陈独秀提出的“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9]的断言,也不难理解鲁迅的《狂人日记》为何具有巨大思想冲击力。即便如此,相对于各自之前的文学,晚清文学的变革幅度与五四文学革命相比,各有千秋。

  在文学史著中,新文学史观话语霸的进一步强化,得到了“文学论争”叙述的支持。新文学史观的话语霸权实际上承诺了文学革命派对真理、正义的占领,贬低了处于对立面的文化保守主义者的形象,文学革命派在文学史著中总以优胜者的形象出现。这一点,明显体现在文学史评介新旧之争时所使用的阐释模式中。文学史基本上采取五四式的、左倾的文化激进主义立场,叙述新文学观念不断战胜保守观念和超功利观念:林纾、章士钊这些曾经的老启蒙派,影响五四文学革命派的先辈,在论争中显得狼狈、猥琐;学贯中西的学衡派如此不识时务,衡来衡去,不过衡出自己的斤两;温文儒雅、中西贯通的梁实秋因为谈人性,便成了“落水狗”,鲁迅声明要痛打;在阶级的社会,想做自由人、第三种人,正如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不可能;……文学史介绍论争的阐释模式值得怀疑:把对方的观点置前,把新文学派的批驳置后,这种射靶子式的批驳结构,形成的叙事效果当然是新文学派完全占理。现代文学史的论争,采取的就是五四文学革命派的逻辑——激进的逻辑,新的逻辑,西方的逻辑,现代的逻辑,革命的逻辑,还有鲁迅的逻辑。凡是鲁迅说的都是对的,凡是与鲁迅唱反调,都是错的。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如果我们的文学史不是被某种强权逻辑把持,丰富的文学留给我们的绝不仅仅这么简单。如果我们阅读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1932)所叙胡先骕与胡适之间有关文言文与白话文论争的情形,得出的印象和结论会与现行的文学史相反。钱基博所采用的,是与我们现行文学史恰恰相反的史辩策略:在详略上,胡适的观点用概述,胡先骕的观点详尽铺开;在先后上,先摆出革命派胡适的观点,然后给出胡先骕的反驳观点。这样就形成了胡先骕批驳胡适的论辩模式,白话文优于文言文的观点就被颠倒过来了。这是偏好古文传统的钱基博视野中的文学史。当然,我们并不支持钱基博所采取的史辩策略,正如我们并不支持现行文学史的史辩策略一样。我们借此只想说明五四文学革命观的霸权逻辑对文学史的过度修饰而导致的失真。我们的文学史,把新文学派当作一辆推土机,描写的是它不断推进的雄强姿态,一路碾过去,非同路人、非“新文学圈”作家纷纷落荒而逃。我们的文学史就是依据“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的观念,按照《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史学典范来筛选作家作品,建构文学论争逻辑的。

  新文学史观的话语霸权对文学史述的操纵,还体现在如何修饰文学史发展脉络。新文学史观具有发生学的意义,它对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的权威定义,影响到了文学史演变主线的勾勒,简化了现代文学的自由多元的创作格局。例如,从五四到三十年代的文学进程,基本史学线索被描述为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左翼文学,并把左翼文学当做绝对主角加以认定。实际上,三十年代文学的创作主将老舍、曹禺、沈从文、巴金、张恨水都不是左翼作家,京派、新感觉派、后期新月派等流派都是非左翼,三十年代文学最重要的收获并不是左翼文学或革命文学,左翼文学实际上是一种雷声比雨点大的现象。由于把五四文学革命的一整套观念当做带有唯一性的史述逻辑起点,对后面的文学发展的叙述,就大致沿着“反”五四或“回到”五四的简约思路。以致搞当代文学的学者突然醒悟,我们一直沿用现代文学的观念来建构当代文学史,其实不适当。

  新文学史观的话语霸权不仅简化了文学史的多元结构,而且扭曲了文学史的审美图景。现代文学的创作体式有新有就旧,品格有高雅有通俗,态度有激进有保守,立场有左倾有右倾,观念有启蒙有消遣。现代文坛大致呈现出自由表达、自由论争、百花齐放的多元共存格局。然而,这种格局在文学史建构中被裁剪、被扭曲。毫无疑问,任何文学史的建构都需要尺子,问题在于是否能够做到根据对象的特性量体裁衣。假如以高雅文学的标准来评价通俗文学,通俗文学肯定一钱不值。我们的文学史正是从新文学史观出发,从新文学家的立场出发,根据新的、高雅的、激进的、左倾的、启蒙的等标准,来评价所有的文学现象。这样一来,与旧、通俗、保守、右倾、消遣等特性相联系的文学创作和文学观念,就被曲解了、贬低了。笔者发现搞通俗文学研究的学者在判断研究对象的价值时,有点缩手缩脚,显得非常谨慎(尽管使用的是新文学史观),深恐触动了既有的新文学史价值体系。由此可见,新文学史观,为“重写”中国现代文学史设置了重重障碍。

  总之,多年以来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编著,程度不一的存在依据新文学观来剪裁历史的弊端。新文学史观的霸权逻辑,使文学史的叙述走向了偏至,这种偏至表现为各种中心主义,包括西方中心主义(忽视中国自身的文学传统),大陆中心主义(忽视港澳台文学),新文学圈作家中心主义(轻视圈外作家),激进派中心主义(贬低保守派),纯文学中心主义(贬低通俗文学),工具实用主义(排斥文学趣味主义),成人文学中心主义(不重视儿童文学),等等。尽管多年以来,文学观念日渐走向开放,许多文学史家力图重新整合现代文学的意义序列,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但基本上还是在新文学史观的前提下来“重写”文学史。谭桂林先生曾经提出过“原创性”的文学史观[10],令人倍感新鲜,只是尚未付诸文学史写作实践。黄万华先生提出了“文学的生命整体意识”与“‘天、地、人’的文学史意识”[11],但他只是着眼于整合“20世纪汉语文学史”。笔者认为,“重写”中国现代文学史,绕不过对新文学史观的反思;“重写”,应当从质疑开始。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XZW014)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SWU0909406)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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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朱自清:《朱自清选集(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1页。

  [2]周作人:《儿童文学小论 中国新文学的源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1-52页。

  [3]张广海:《“五四”遗产的溯源、建构和反思》,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年第4期。

  [4]邬国平、黄霖主编:《中国文论选·近代卷(下)》,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7页。

  [5]宋阳(瞿秋白):《大众文艺的问题》,载《文学月报》第1卷第1期,1932年6月。

  [6]天笑生:《<小说画报>短引》, 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2页、第13页。

  [7]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年版,第380页。

  [8]程巍:《“五四”:漂浮的能指》,载《中华读书报》2009年4月29日。

  [9]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载《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六号,1916年2月。

  [10]谭桂林:《原创性的文学与文学的原创性》,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11]黄万华:《中国和海外:20世纪汉语文学史论》,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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