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借鉴作用
The Experi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For Reference To Build Harmonious Society
蔡贵利
Cai Gui Li
内容提要:自阶级、国家产生以来,也就出现了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以求社会安定、公平有序的理论和实践。考察封建国家的“循环”过程,德政亦或苛政,注定了其必然结局。封建法制对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行为起了较好的惩戒作用,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必要的法治环境。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人与自然、资源和谐相处的思想也闪耀着理性之光。这些经验教训对构建和谐社会颇有启发。
Resume: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hat coordinate various social stratum interests and seek stable, fair and order society emerge with the birth of class、country. Investigate the “cycle” process of feudal country, benevolent rule or negligent rule, which be doomed to its inevitable final result, Feudal legal system has good punishment to the action that take bribes and bend the law, seek personal gain by abusing one’s position and authority, which create necessary rule environment by law for maintaining harmonious and stable society.The Chinese nation has the spirit character that constantly strive to become stronger, be brave in bring forth new ideas from the ancient times. The idea of human being get along with nature, resource harmoniously also shine the rational light. We can derive inspiration from these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to built harmonious society.
关键词:传统文化、公平有序、民主与法治、创新有为、可持续发展
Key words: Traditional culture、Fair and order、Democracy and law rule、Bring forth new ideas and has achievements、Continue develop
(发表于《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
构建和谐社会是现实的需要,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反观历史,汲肥自养,古为今用,梳理出古代中国治乱兴衰的大致脉络,勾勒出滋养“建设和谐社会”的合理要素,是我们治史者、为政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自“家天下”以降,伴随奢侈腐化、严刑峻法、“苛政猛于虎”的历史过程,也不乏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以求社会安定、公平有序的理论和实践。
先秦之时,孔子提倡“仁”的学说,主张以德治民,爱惜民力,强调以礼乐为根基的人文教化、对风俗和美的赞赏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身心和谐;孟子提倡“仁政”,认为民贵君轻,让农民有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时;墨子主张兼爱、节约、选举贤能,都有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汉初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奖励耕织,减轻刑罚、安定民心,文景之治、武帝盛世随之出现;唐、宋、明初均有类似的做法。西汉中期,董仲舒糅和道、法思想,对儒学进行改造,使儒家思想对历史和现实生活的诸多积极作用开始突出出来,如:“大一统”思想,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和稳定有积极作用;“仁”“仁政”“以德治民”等观点,有助于防止暴政,使统治阶级缓和对农民的剥削压迫,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仁义”“孝悌”等观念,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伦理观,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等等。这些理论和实践,间有成败,都是宝贵的财富,值得汲取。
二、封建政权调整、变革统治政策的几种情况
万物和谐,贵在人和。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似有治乱兴衰的“循环”特色。考察其“循环”过程,德政还是苛政,缘由可循。秦隋短暂而亡,皆因暴政。单看隋炀帝,“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旗旌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于是相聚萑蒲(萑蒲:地名,泛指盗贼出没之处),拔地而起,大则跨州连郡,称帝称王,小则千百为群,攻城剽邑,流血成川泽,死人如乱麻。①”大凡一个政权即将灭亡之时,其原因大抵类似。汉兴唐盛,缘于德治。德治是和谐的要件之一。唐太宗以载舟覆舟之说强调“存百姓”思想,进而调整政策,实行均田制、租庸调制,轻徭薄赋,躬行节俭,使社会经济逐步恢复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至(贞观)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门)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怀抱)粮,民物蕃息②”,一年被处决者仅29人,天下晏然,可见一斑。
就以同一个政权来看,隋文帝“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③”隋炀帝则因暴政和享乐而走向了反面。
同一个帝王也如此,唐玄宗前期,重视选官,任用贤臣,吏治清明,形成开元盛世局面;后期,君王昏庸,奸臣当道,以至经“安史之乱”一击,盛唐万千气象终被“雨打风吹去”……
历史上一些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扩展到中原地区以后,受汉族先进生产方式和政治制度的影响,也都注意及时调整政策:北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迁都洛阳、效法汉法;契丹族首领阿保机接受汉族封建文化、任用汉人制定典章制度;金世宗进行改革,推行猛安谋克制度;元政权复变牧场为良田;清初康熙帝奖励垦荒,实行“更名田”,雍正帝“摊丁入亩”,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等。这些都顺应了历史趋势,维护了统治和安定,推动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的和谐发展。
由此观之,任何时代,任何人,其统治政策的调整或变革,只有顺应时势,合乎民心,统治基础才具有广泛性、人民性,社会的和谐稳定才具有现实性、恒久性。
三、古代的民主与法治思想
韩非子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以法为本”、中央集权,在战国大变革时代,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确立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新的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法家是先秦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其务实和进取的法治主张推动了当时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改革,为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奠定了物质和思想基础。以后诸多王朝都非常重视法治的作用。秦始皇立《秦律》,汉武帝行“外儒内法”之术,朱元璋以《大明律》驭臣民,都少不了一个“法”字。尽管这些都是地主阶级意志的反映,都是封建帝王控制臣民的工具,都不可能彻底消除贪污腐化现象,都不可能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毕竟都对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行为起了较好的惩戒作用,都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必要的法治环境。此外,在明末清初资本主义萌芽、思想文化空前专制的背景下,还产生了批判君主专制的早期民主思想,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是其突出代表。这些主张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四、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入世有为精神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王夫之的“趋时更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主张都是自强不息、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宝贵思想火花。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各民族在广阔的土地上,不管生存条件多么艰苦,都能以顽强的精神辛勤劳动,开拓进取,各民族都创造出了自己独特的绚丽多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各民族千百年的共同生活中交汇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品格,成为了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保持领先地位的根本原因。近代以来,在外敌入侵、民族危亡的关头,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精神汇聚成巨大的合力,激励人们顽强地反对侵略;在民族兴旺发达、繁荣向上时期,人们又总是怀着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而努力奋斗;就个人而言,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则表现为仁人志士敢于为正义宁死不屈,奋发图强,为理想坚持不懈执着追求。
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
秦末“蜀山兀,阿房出”;汉朝“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唐朝围湖造田、烧山成地;元建大都,“滦人毁巨松,童山八百里”……资源、环境的破坏,步步紧逼,触目惊心!庆幸的是,如何明确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力,使人类经济活动合乎理性,形成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古人们也不乏有“超前”的论断。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萌生了持续发展的思想,最初是不自觉的,甚至迷信的。人们曾把山川与百神一同祭祀。《诗经》中有“是飨是宜,降福既多④”的说法,《国语》中又指出,九州山川河湖生产物质资源,所以要保护和祭祀。
对自然和资源,管仲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长水草的沼泽),不可以为天下王”“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⑤”,避免生态资源发生代际供求矛盾;庄子则力主“道法自然,返朴归真”的自然主义和谐;荀子在《王制》中讲道:“草木繁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礼记·月令》中更有气候、生态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孟春,草木萌动之时,“牺牲毋用牝(母兽),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秦《田律》规定:从春季二月始,不准进山砍伐林木,不准堵塞林间流水;不到夏季不准上山砍柴,烧草木灰;不准捕捉幼鸟或掏取鸟卵;不准毒杀鱼龟;不准设置诱捕鸟兽的网罩或陷阱,到七月,方才解禁。这更是典型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其规定,既保护了当时的社会需要,又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是符合自然界规律的。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指出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也是这个思想。值得注意的是,汉朝淮南王刘安甚至还提出了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农林牧渔的大农业思想:“教民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硗(指土地坚硬不肥沃)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萌,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总之,中国古代有关环保的思想和法令,有许多积极的因素值得继承和效法。
关于人口问题,虽然我们的祖先多主张“富国、众民”,但也不乏求证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关系者。管仲提出单纯增加人口和土地未必富强,人口与土地必须在量上对应,才能形成真正的生产力,这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很有意义的,他还指出:“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反对过度修建房屋挤占土地。商鞅认为“民过地,地过民”都不好。清代洪亮吉的《治平篇》则比较系统地分析了人口数量与生产、生活资料增长之间的矛盾,论述了人口与物价、就业、社会秩序的关系,提出人口增长应与生产、生活资料增长相适应,是古代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高峰,在今天看来仍是比较科学的。⑥
六、历史的经验教训
剖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核,批判地加以继承,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转化为今天新文化建设的有用思想要素,才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和价值。如,“民本”“农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从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角度加以继承发扬。再如抽取“法治”“德治”思想的合理内核,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防止两个极端,对我们今天的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也是大有裨益的。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联系实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我们还应特别处理好这样几个问题或关系:
1、引导全社会成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摈弃“劫富”“仇富”的传统观念
中国长期处于农本思想指导下的小农经济时代,受大同观念的影响,人们的平均、平等思想极为严重,甚至根深蒂固。对此,我们必须明确,切不可把今天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与封建主义时代的“等贵贱、均贫富”“均田免粮”等思想观念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两大支柱。当前群众对行业垄断、城乡差别、干部特权、收入差距拉大等现象十分不满。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切实防止两极分化,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⑦
2、教育党员干部坚决抛弃“当官做老爷”的特权腐朽思想,要注意防止出现“劫贫济富”、严重损害民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利益的贫富悬殊现象
巧取豪夺,损公肥私,其结果只能是人际关系的紧张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古代农民愤怒地提出“等贵贱、均贫富”“均田免粮”口号,就是这种现象直接催生的结果。在改革中,要注意切实保护和维护低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关注民生,顺乎民意,稳定压倒一切。如果把剥夺群众的福利等同于改革、片面追求所谓的政绩和效益,这样的改革注定要失败,这样的政权注定要垮台。
3、要注意防止出现对百姓简单粗暴甚至严刑峻法、对官吏赏罚不明甚至监督不力的两极倾向
爱惜百姓和民力,反对暴政和刑杀,是孔孟政治学说的要义,自不待言。对各级官吏的监管,却是自古至今的难题。秦朝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汉武帝在各州设置刺史,“位卑权重”“以小驭大”;东汉末年,却把刺史改为州牧,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后来逐步形成割据势力,后患无穷。由此观之,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权力不断膨胀,就失去了监察官应有的作用,还造成了机构、编制和人民负担相应增加的恶果。明朝设立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设立厂卫特务机构,监视、侦查官民的不法行为;又颁布《大明律》,实行“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量刑原则,加强经济立法,对贪官污吏严惩不贷,规定:官吏贪污钱财六十两以上的,斩首示众,还要剥皮充草。他还在府州县卫衙门的左边,特别建立一座庙,作为剥人的场所,称作“皮场庙”。还在官府工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草的人皮带,使官吏触目惊心,有所警惕。公元1384年,户部侍郎郭桓贪污赃款七百万两,受牵连人员达数万人。但是贪赃枉法仍然很多,“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封建王朝自然不可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其根源在于封建剥削思想是贪污腐化的社会土壤;封建专制制度本身也无法解决贪污腐化现象。
1945年,毛泽东曾很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新路,这就是民主。他还强调说:我们有自我批评,有民主,让人民来监督,人人起来负责,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但如何“民主”、怎样“监督”,谨防浅尝辄止和“反弹”,还任重而道远,在机制和方法上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4、对资源、环境保护,要注意执法与立法并重,加强政府的调控作用
“请君莫射南来雁,恐有家书寄远人”。这是对我们应增强环保意识的道德伦理呼唤。《韩非子》“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手”,西周《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坏井,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则是我国早期的环保立法,而且极为严厉;商鞅曾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秦《田律》反映了依法保障持续发展的思想。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古人过度开采和利用资源,尚要承担受罚、被刑、伦理道德谴责的风险,尚要付出巨大的甚至生命的代价,处在资源、环境已经遭到巨大破坏和浪费的今天,是不是更应该加大教育、执法的力度和强度呢!
对于关系国计民生而民众保护意识又不强的资源,加强国家的垄断也是必要的。如煤炭,民间分散的开采,不仅造成资源使用的低效率,而且极易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甚至生命危险。这已经有了无数惨痛的教训。
人与人和谐才能“和衷共济”,人与社会和谐才能“政通人和”,人与自然和谐才能“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古人的呐喊自有其局限,在当时的作用也可以说是极其微弱的,但其中的真知和灼见,对我们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关系,对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理想氛围,其启发意义、借鉴作用是不言而誉的,其开发利用价值也必将更大更显著。
引文参见:
①《隋书·炀帝纪下》
②《新唐书》
③《隋书·文帝纪》
④《诗经·鲁颂》
⑤《论语·述而》
⑥刘振霞《中国古代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演进与借鉴》,《公务员之家》2005年5月
⑦中央党校李清华《理清和谐社会的五大关系》,《半月谈》2005年11月第22期